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后来,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关于敬拜,他们说,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这时,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关于启示,他们说,启示发生在清晨,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那时,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在这种时候,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以及如何照之生活。当他们完全醒来时,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他们补充说,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
8080.“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这从“头生的”、“儿子”和“赎回”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 8042节);“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赎回”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事物来代替,如前所述(8074, 8078节)。这些信之真理不会被归于,这一点从这些话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可推知,即:“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不要归给(也就是不可献为祭),而要赎回”。“不要归给”是指不归于,如前所述(8074, 8078节)。由此明显可知,“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示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代替它们的某种其它事物。这某种其它事物就是信之良善,这一点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头生的”一般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示(8042, 8043节)。但由于经上在此说“他儿子中头生的人”,故所表示的是信之真理;因为既有信之真理,也有信之良善。
信之良善,或仁就是那要代替信之真理而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色列人头生的不被接纳;代替他们的是利未人;这是因为“利未人”代表信之良善,或仁(3875, 4497, 4502, 4503节);利未支派代替一切头生的被接纳(参看民数记3:12, 13, 40直到末尾;8:16-18)。信之良善就是那要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无仁之信并非信(654, 724, 1162, 1176, 2231, 2343, 2349, 2429, 2839, 2982, 3146, 3325, 3849, 3865, 4368, 5351, 7039, 7082-7084, 7342e, 7950节);信之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占据第一位(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因此,仁才是头生的,或长子(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
就本身而言,没有信之良善的信之真理之所以不会被归于主,也就是被给予祂,或被承认是来自祂,是因为信之真理在变成信之良善之前,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信之真理通过意愿并行出它而变成信之良善(7835节)。因此,当它变成信之良善时,主就承认它是祂的,因为主间接通过信之良善赐下信。此外,当属灵教会成员正在重生时,他所拥有的一切信之真理也会变成信之良善。直到这时,它才首次成为主的。
制定关于赎回头生的人或说人之长子的律法是为了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这种做法已经在外邦人中使用了,因为他们中间还保留着古教会的条例;而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教会完全被玷污了。将头生的或长子分别为圣归给神是古教会的条例之一;但他们开始将“分别为圣”理解为“献祭”。雅各的后代也倾向于这种做法;所以这条律法展现在他们面前,为他们标记出来。为防止他们这样做,利未人取代头生的而被接纳,如前所述。在灵界,这条律法照其相对应的含义而被展现或标记出来,这层含义就是,信之真理并不神圣,因而不会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的,是信之良善。后来,人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分别为圣:他们要将头生的或长子献给耶和华,将他献为祭,正如路加福音所说的: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并献上祭品。(路加福音2:22-24)
10284.“也不可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表不可有人的努力所制造的仿品。这从“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按这调和之法作与此相似的”,也就是用同样的香料作类似的油,是指通过人的努力在它的仿品上做准备。这些话表示这些事,这从内义上的思路可推知,因为经上先是说“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这句话表示不可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接着经上说“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而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所做的任何事都是始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是不神圣的。原因在于,人出于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所作的任何努力完全就是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为它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不是以邻舍和神为目的;这也解释了它为何被称为一个“仿品”。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凡从主而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但人在模仿它的时候所制造的良善和真理并不是良善和真理。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凭所关注的目的而拥有生命在里面。一个始于人的目的完全是自私的;而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因而是为了主而存在的,因为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或说主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在人那里,目的就是他自己,因为它构成他的意愿和他的爱;事实上,一个人以他所爱和所意愿的为目的。人里面源于他自己的一切爱都是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但人里面源于主的爱则是对邻舍的爱和对神的爱。这两种爱之间的差别就像地狱和天堂之间的差别那样大。此外,对自我的爱和为了自我而对世界的爱在地狱掌权,并构成地狱;而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则在天堂掌权,并构成天堂。而且,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并永远如何;事实上,爱构成一个人意愿的全部,并由此构成他的理解力的全部,因为构成意愿的爱不断流入理解力,点燃并光照它。正因如此,当那些爱邪恶的人在自己里面思考时,他们的思维就由与他们所爱的邪恶相一致的虚假构成,尽管在世人面前,他们出于伪善而以不同的方式说话,有些人则出于说服性的信仰说话,关于说服性信仰的性质,可参看前文(9364, 9369节)。
要知道,一个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世人面前模仿神性事物本身,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位光明天使。但主与天使看到的,不是他所表现的外在,而是内在;当这内在来自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说自我是它的源头时,它就是污秽的。这种人里面只有属世之物,根本没有属灵之物。他们仅在属世之光中看一切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则一无所见;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天堂之光,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他们的一切内层或说内在能力都转化为外在事物,几乎和动物的内层一样;他们也不允许自己被主提升到更高事物。然而,人比动物优越,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即他能被主提升到天堂和主那里,从而被主引导。凡为了良善和真理而爱良善和真理,也就是爱邻舍和神的人都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因为从一般意义上说,邻舍是良善和真理;从较低意义上说,邻舍是公义和公平,因为神是它们的源头。
由此可见什么叫通过人的努力模仿神性事物。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以“埃及”和“法老”来描述这样的人;因为“埃及”和“法老”表示属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经上还以“亚述”来描述他们,“亚述”表示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关于“埃及”,可参看9340, 9391节提到的地方;关于“亚述”,可参看1186节)。
在灵人当中有大量灵人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狡猾模仿神性事物;因为他们假装诚实、正直和虔诚,并且如此狡猾,以至于连善灵也要被引入歧途,除非主光照或启示他们,使他们能看清这些灵人的内层是什么样子。当这些内层被揭开时,善灵都充满恐惧并逃离。不过,这些灵人会被剥去表面的伪装,并被带入他们那魔鬼般的内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动沉入地狱。关于这些灵人的详情,可参看下文(102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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